按照团省委《关于推报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工作部署,经学院团委推荐、校团委资格复审、联评选拔程序,拟推荐以下两名学生:
梅建志,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级软件工程专业2班;
宋莹莹,外语学院2019级英语专业3班。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9日—6月2日
公示电话:0451—84865460
公示邮箱:hsdtwh@163.com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方式向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有具体事实根据;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共青团哈尔滨商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