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50号)文件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采取“互联网 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现将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予以公布,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
请全校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此项满意度调查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附件1: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及满意度调查操作说明.pdf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1年9月2日